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3-09-20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三江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办法》,为鼓励毕业生面向国家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参加基层项目以及自主创业,对毕业去向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给予就业创业奖励,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1、对到国家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

2、对参加基层项目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

基层项目包括:“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3、给予毕业生自主创业者奖励,标准如下:凡入驻三江学院大学生众创空间并注册创办公司的应届毕业生,公司运营业绩良好,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凡注册公司的应届毕业生,且吸收本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元奖励。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学院申请并填写《三江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申请学生需确保已在就业系统中录入毕业去向信息,并要求申请时填写的毕业去向信息必须与录入系统的毕业去向信息完全一致,报学院初审。

2、学院初审后,于1010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和附件2电子版一起报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最后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3、奖金领取方式:奖金直接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通知2023届毕业生按照要求积极申报就业创业奖励,如有疑问,请与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严莹莹(025-52897076)联系。

附件1:三江学院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申请表.doc

附件2:三江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奖励申请统计表.xlsx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