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江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3-09-0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校区):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18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全流程管理

精确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精准实施学生资助的重要前提。为精准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申请资助、困难认定、到资助项目审核的全流程情况,建立受助学生信息追踪机制,各学院(校区)要充分应用申请平台各个功能,特别是项目审核功能,努力做到资助申请百分百审核、全流程管理,形成申请平台使用闭环。

二、申请平台主要功能

申请平台操作分为移动端、电脑端两种渠道。移动端为学生提交家庭经济信息和资助项目申请时使用,入口为“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的“服务通道”菜单;电脑端为学校和各学院(校区)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项目审核时使用,入口为“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一)资助申请。学生通过申请平台移动端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采集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20208月修订)》(附件1),做出诚信承诺后,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提交资助申请后,申请平台系统后台依据《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20208月修订)》(附件2)的计分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打分,并与已有的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孤儿、特困救助供养、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困境儿童等九类学生信息进行比对,生成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量化分值。各学院(校区)结合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通过电脑端对量化分值进行调整。申请平台提供的量化分值,可以作为各学校(校区)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在校生信息录入。各学院(校区)资助管理员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导入在校生信息后,学生方可通过申请平台移动端填写家庭经济相关信息,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校生信息导入流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四)资助项目审核。各学院(校区)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通过电脑端进行学生资助项目初审(包括是否通过申请、资助具体金额等),主管部门进行复审。各学院(校区)初审,学校复审。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校区)要高度重视申请平台应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要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信息,各学院(校区)要认真按要求严格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强化引导宣传。各学院(校区)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家长对申请平台的知晓度,积极指导学生和家长通过申请平台提交资助申请、查询审核进程、知晓受助结果,切实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对于特殊情况无法使用申请平台的学生,各学院(校区)应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协助其完成资助申请手续,确保做到以生为本、应助尽助。

请各学院(校区)于926日前,将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逐一认真比对、核实无误后审核通过点“上报”。“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交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 

附件1:江苏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学生操作指南.zip

附件3: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校生信息导入流程.docx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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