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财教〔2022〕98号),现将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各学院(校区)要依据学生手册中《三江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各学院(校区)分配的名额,认真组织好本次评审工作。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未评上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参加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学分绩专业排名前20%;获得校学年奖学金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具体申请条件按照2022年版《学生手册》执行。
三、评审程序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校区)提出申请,并分别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021-2022学年)》(附件2),各学院(校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理由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目前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维护暂停访问,等系统恢复访问后尽快录入申请信息。各学院(校区)将初审名单于10月20日17点前将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资助办公室孙妍OA邮箱。
附件2: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