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者:发布日期:2021-10-12浏览次数:232

三江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加强班集体建设,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通过抓班风,促学风、校风,充分发挥班集体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作用,提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3.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风优良,班集体平均成绩良好。

4.诚实守信,严于律己,自尊自爱,自省自律,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5.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协作;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

7.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学校文明宿舍创建活动,成绩突出。

8.辅导员工作有目标、有计划,认真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各项管理教育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条 评选具体条件

1.班集体学习目的明确,平均学分绩超过同年级(分文理科)平均学分绩,科目不及格率低于同年级平均不及格率,考级通过率高于同年级平均通过率。

2.班集体社会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3.班集体同学积极参加省级学科竞赛、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成绩显著,获奖比率较高。

4.班风优秀,班级同学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5.文明宿舍数占班级宿舍数10%以上,且本班级本学年宿舍卫生无不及格记录。

6.班集体全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统一要求的一日常规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7.辅导员工作有目标、有计划,班级工作富有成效。

8.学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先进集体创建和公寓党建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9.团支部、班委会健全,团干、班干作用发挥明显,班集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0.无处分无不及格课程的班级优先考虑。

第三条 评选程序

1.评选坚持自下而上、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实绩为依据。

2.各申报班集体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整理自评材料,向学院申报。

3.学院组织有学生干部参加的评选小组核实申报材料,确立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天后,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审核,推荐的先进班集体数不高于本学院班集体总数的5%

4.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审核,确定先进班集体名单,在全校公示7日后,上报分管校长审批。

第四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每年10月进行。当学年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的,有资格申报“周恩来班”和“周恩来班”提名班级,“周恩来班”和“周恩来班”提名班级的班集体有资格申报江苏省先进班集体,“周恩来班”优先申报江苏省先进班集体。

第五条 学校发文对校先进班集体、“周恩来班”提名班级和“周恩来班”进行表彰,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的,颁发奖金人民币1000元;被评为“周恩来班”提名班级的,颁发奖金人民币1500元;被评为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的,颁发奖金人民币2000元;被评为“周恩来班”的,颁发奖金人民币3000元。以上奖金按从高不重复原则发放。

第六条 先进班集体的辅导员,学年考核时给予加分。先进班集体的学生干部参加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时名额可增加1人。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发展与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