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9-2学期初实践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本学期初的实践教学工作,请各学院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
3月1日前学生完成开题报告等工作。严格资格审查,凡累计有16学分(含16学分)以上课程未通过者,不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学术报告
请于3月8日前报送拟定的《三江学院18-19-2学期学术报告安排计划表》。有关通知详见附件1:关于组织18-19-2学期学术报告的通知。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
请通知符合附件2: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实施办法(暂行)条件的同学递交附件3: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申请表,申请置换课程原则上为选修课和实践类课程。置换申请经学院审核、答辩并公示后于3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四、2015级自主化个性学分
请通知2015级普通本科(专转本不作要求)辅导员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督促和指导。有关通知详见附件4:关于统计2015级本科生自主化个性学习学分的通知。
以上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樊德平老师的OA邮箱或者314980659@qq.com,如有问题请致电52354921。
附件1:关于组织18-19-2学期学术报告的通知
附件2: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实施办法(暂行)
附件3: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申请表
附件4:关于统计2015级本科生自主化个性学习学分的通知
附件2: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实施办法(暂行).docx附件3: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置换课程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19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