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文件
校学字〔2018〕30号
关于颁发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决定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财教〔2007〕13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苏财教〔2007〕137号)精神,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各学院、各校区开展了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和评审工作。经江苏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专家组复核,报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张颖、白岩开、余涛、胡威、隋佳蓉五名同学获得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许柯等332名同学获得2017-2018学年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再接再厉,继续努力,不断进取,今后不断取得新成绩。
附件:2017-2018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校学字18-30附件:2017-2018学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xlsx
三江学院
2018年11月16日
三江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