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江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组字〔2017〕15号



关于做好2017级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做好2017级新入校学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17年新入学的普通本科生、专转本、对口单招、转学及参军复员返校等学生中的中共党员。
二、审核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党总支严格按照《三江学院新转入学生党员审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党组字【2015】14号)的规定进行审核,重点加强对新生党员材料和发展程序的审查。对于党员发展材料缺失的,需限期要求原党组织补齐相应材料;对于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需原党组织出具相关说明。
2、在审核中发现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存在问题且无法把握的,请于9月27日前报人事组织部复核。同时,将《新生党员发展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手续不全、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新生党员统计表》(附件2)、《违规发展新生党员统计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交至人事组织部。
3、基层党组织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延期讨论其转正问题,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入校前已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三、组织关系接转
1、各学院党总支在新生党员审核后,将所有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收齐,统一到人事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
2、对拟认定具备党员身份的新生党员,人事组织部将及时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对入党材料和程序存在问题的新生党员,人事组织部待复核确认后再为其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各党总支须将新转入学生党员编入相应学生党支部。
各学院党总支要对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审核、规范管理,将工作做细、做实,妥善保管好相关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和党员的质量。
联系人:许晓
办公地点:行政楼5321
联系电话:52354944
特此通知。
附件一:新生党员发展质量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手续不全、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新生党员统计表
附件三:违规发展新生党员统计表
校党组字17-15附件二.xls
校党组字17-15附件三.xls
校党组字17-15附件一.xls
中
共三江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
三
江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9月11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