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发布者:章常云发布时间:2017-06-14浏览次数:1191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为体现校党委和工会组织对我院教职工的关爱,加强工会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规范财务行为,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1工会经费的来源

 会员会费收入。

   2、适用范围

 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全体教职工。

3、工会经费的管理原则

1根据工会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学校工会经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严格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2工会经费主要用于教职工宣传教育、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3教职工婚嫁、生育、生病等看望和慰问

4)教职工直系亲属过世看望和慰问

5因天灾人祸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进行补助

6看望、慰问离休人员

4工会经费标准

1)本着关怀、节约的原则,每项经费300元。

2)如学院工会活动,经费在50010000元以内的,由工会小组长提出预算计划,经院务会讨论同意后,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3)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工会小组长组织全院教职工进行献爱心捐赠活动,并将经费如数转交

5工会经费报销审批制度

 工会经费的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按《工会法》和工会财务制度执行。

1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切票据报销前必须由分管工会的校长批准。

2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工会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一切经费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审核,对于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财务人员有权要求重新办理或拒绝报销。

3报销凭证要求:

 购买物品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品名不能笼统填写,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金额有错误的,必须由开票单位重开,不能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原始凭证不得有涂改、挖补、刮擦等现象。

4)报销程序

 (1)由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在原始单据上签字,购置物品必须有证明人或验收人签章。

 (2)送学院院长审核。

 (3)报主管工会的副校长审批。

 (4)出纳复核后办理付款手续。

                                                      二零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