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2017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王丽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1146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文


学工字〔2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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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17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学院(校区)、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团省委将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为了认真细致地做好我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我校在籍学生。表彰名额:“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18个;“先进班集体”7个。

推荐名额:按推荐名额分配表择优推荐,不得超报。(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学生工作部门和团组织共同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班在进行初评之后、由各院党团组织和行政领导审核确定名单后报学工部。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应在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

五、材料要求和报送时间

评选推荐材料应认真准备、精益求精,要能充分展示出被推荐者各方面取得的优良成绩,体现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推荐表和推荐材料按照统一格式填写规范,A4纸打印,不得手写。

推荐表要求:字体仿宋、字号小四,第三人称叙述;

推荐材料要求:标题,字体华文中宋、字号小二、加粗、1.5倍行距;正文,字体宋体、字号小四、1.5倍行距,第三人称叙述,不超过1000字。

46日下午1530之前,将附件2345的电子版和纸质打印版报至学工部学生管理科王雪娇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附件1: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附件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附件4:江苏省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1000字推荐材料

附件5: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工字17-5关于评选推荐2017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1).rar

学生工作部    

2017321




直线 19直线 20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73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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