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办公室、各系、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务会研究决定: 李晴同志任广告系系主任助理; 沈璐同志任兼职秘书。 特此通知 院长: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院长任字1.doc
发布者:章柏平发布时间:2012-09-04浏览次数:1713
关于李晴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办公室、各系、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务会研究决定: 李晴同志任广告系系主任助理; 沈璐同志任兼职秘书。 特此通知 院长: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院长任字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