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参加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各项准备,学院的选拔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再展商院学子创业风采。
二、大赛宗旨
深化推进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自主创业的观念与意识,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扶持学生投身创业实践。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任:蒋建华
副主任:张燕
成员:刘万美 顾艳 李益平 施乾信 张晓锋 康丽 肖文圣 孙金花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跨校、跨院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大赛基本流程
(一)报名组队:2016年12月18日前
(二)项目申报:2017年3月31日前
(三)学院初审:2017年4月14日前
(四)学院竞赛:2017年4月28日前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采用创业计划书评审、现场交流及陈述相结合的方式,从计划、执行、展示等几方面综合评比。书面评审得分占30%,现场答辩得分占70%。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个人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团体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优秀指导教师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三江学院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2017年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附件4: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三江学院商学院
2016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