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江苏省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商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作者:来源:字体: 设置

为积极做好参加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各项准备,学院的选拔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再展商院学子创业风采。

二、大赛宗旨

深化推进学院的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培养我院学生自主创业的观念与意识,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扶持学生投身创业实践。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任:蒋建华

副主任:张燕

成员:刘万美 顾艳 李益平 施乾信 张晓锋 康丽 肖文圣 孙金花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 “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鼓励报初创组和成长组项目。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6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610日之后毕业)。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跨校、跨院组队的成绩列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校)。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得超过两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大赛基本流程

(一)报名组队:20161218日前

(二)项目申报:2017331日前

(三)学院初审:2017414日前

(四)学院竞赛:2017428日前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采用创业计划书评审、现场交流及陈述相结合的方式,从计划、执行、展示等几方面综合评比。书面评审得分占30%,现场答辩得分占70%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团体奖。

个人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团体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优秀指导教师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三江学院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22017年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

附件4: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三江学院商学院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