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分批次组织2021、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鉴定。现将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材料要求
1.成果主件(结题报告);
2.成果附件(主要包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只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决策报告被采纳情况等,限5项);
3.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的证明。
请相关课题主持人按照上述顺序将结题鉴定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
三、上报要求
1.提交验收报告。申请结题的课题主持人将纸质结题鉴定材料及结题信息汇总表于2025年6月9日下班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5325)。
2.经学校审查合格后,申请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于2025年6月13日17:00前将结题鉴定材料(PDF版)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结题”栏目,同时在校科研系统中申请结项并上传统一以“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的结题鉴定材料(PDF版)。待主管部门鉴定通过后,课题主持人须提交结题鉴定材料1份(胶装成一册)至科研处(行政楼5325)存档。
四、其他事项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进行集中鉴定,鉴定结果将于2025年6月30日前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8832、2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