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1作者:来源:法商学院字体: 设置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54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二、项目类别

2025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按照重大项目、面上项目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一)重大项目

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重大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其中:A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30万元,B类项目每项资助不少于15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

(二)面上项目

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分A类和B类,A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B类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二)鼓励申请人围绕《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明确的18个重点领域,凝练科学问题,提出更多原创理论,产出更多原创发现。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面上项目负责人无在研的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及其他省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累计获得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支持两次(含)以上的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五)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省立校助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七)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方式。重大项目: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限报1项;面上项目:我校限报10如申报项目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八)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合作申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基础佐证)。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各有关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务必提高申报书质量。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并统一报送申报材料至科研处(行政楼5324)。

(一)422日前,由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1份参与评审。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主件、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申报汇总表》(排序后盖章、科研院长签字)。

(二)待拟推荐申报公示后,通过审核的申报人打印修改后的《申报书》(须本人和项目组成员签字),一式4份(主件、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并装订成册)交至科研处,具体时间详见后续公示通知。

(三)电子版材料报送。《申报书》Word版由申报人上传至学校科研系统,统一以“学科+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由相关科研秘书发送给科研处曹婷OA邮箱。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422日(周二),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曹婷;联系电话:7094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