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作者:来源:法商学院字体: 设置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53号),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 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曾获批同类项目且在2022年1月后结题的人员暂停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重大项目除外)。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一)重大项目

我校限报6思政重大专项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思政专项)

我校一般项目限报16思政专项限报10

四、申报流程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申报人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参加校内遴选,通过校内遴选的项目报送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予以立项

二)一般项目(思政项目)

一般项目、思政专项的申请人填写申报书,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省教育厅审定立项。

五、项目任务和成果有关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3,以下简称《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并按照要求在信息系统定期填报研究进展,本课题预期研究成果与目标任务将作为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均不得变更。

(二)项目产出成果应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研究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主要成果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主要完成形式为:系列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

(三)重大项目应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系列论文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SSCIA&HCI等高水平国内(际)索引期刊发表。专著类成果需达到一定体量字数要求。研究报告类成果应有市厅级及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市厅级及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且取得实际效果(需提供党政部门采纳或批示的证明)。

、材料报送

一)重大项目

1.各项目负责人41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行政楼A312同时将重大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重大项目申请书》《活页》《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压缩成一个文件夹(统一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上传学校科研系统。

2.重大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1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纸质版1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

(3)《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5)电子版。

二)一般项目

1.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417日前,集中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行政楼A312,同时各项目负责人一般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一般项目申请书》《活页》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压缩成一个文件夹(统一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命名)上传学校科研系统。

2.一般项目(思政专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1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纸质版1份(A4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

(3)《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6)纸质版1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及电子版(Excel格式)。

各类项目电子版的命名格式均为: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

、注意事项

1.我校实行项目预审制,一般项目由各二级单位组织初审后报送学校。

2.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予以评审,择优推荐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3.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项目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4.一般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按照1万元标准填写经费预算,不列支劳务费。

5.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原则上应申报思政重大项目或思政专项,不得以思政相关内容申报一般项目。

6.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7.项目申请人和社科管理部门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8.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见附件7)。

联系人:曹婷,联系电话:7094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