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学院2011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03-09作者:来源:商学院字体: 设置

为确保我校2011年“专转本”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 “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一)选拔对象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2.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的通知》(参动〔20096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无不及格课程,其中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报名时间

31419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和填报志愿

1.“专转本”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填报志愿等工作,由各院系按规定组织实施。

2.各院系统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专转本”报名软件及相关要求,组织本院系“专转本”考生的报名、人像采集、填报志愿信息采集工作。

3.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考 试 科 目

文科类

艺术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理工科类

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英语(非英语类专业)

英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英语(英语类专业)

日语类

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日语

除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外,其他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4.报名流程

1)各院(系)根据报名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拟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还须根据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审核其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是否符合“选拔计划”中接受院校“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并将拟推荐考生名单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张榜公示。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转本”计划及填表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1)。

3)报名表正式上交之前,须经考生本人核对,辅导员复核,院(系)审核,再由院(系)按报名软件统一组织录入,最后打印出报名校核表,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交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留存、备查。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名工作结束后,院(系)将本院(系)考生报名信息(含人像采集信息)刻录成光盘,于321日下午5:00前报送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体育馆103),同时提交我校财务处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果院(系)分辅导员采集报送报名信息,须将不同辅导员报名库修改成不同的文件名后分别报送。

5)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对推荐学校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与当年参加高考(对口单招)相同信息进行比对。如比对不通过,将退回推荐学校,推荐学校核对后重新报送。

5.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注意①考生只能在同一报考类别中填报志愿。②鉴于“专转本”接受院校只是我省高校中的一部分,其招生专业也并未涵盖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因此,并不是所有专业的专科学生都有相应的招生专业可以报考。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③同一所接受院校文理兼收专业分别在不同报考类别中,并使用不同的专业代码。④不同接受院校同一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是不一样的,如果所有接受院校的同一接受专业都不招收4位专科阶段所学代码学科,该代码学科的考生不能填报该专业志愿。

三、退役士兵报考“专转本”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

1.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本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本人毕业学校报名。

2.该类考生须专门填写《江苏省2011年“专转本”退役士兵报名表》(见附2)。

3.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民政厅对该类考生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参加普通高校专科学生的“专转本”统一选拔考试。

4.该类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接受院校(专业)。

5.该类考生录取进校后,与接收院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学生执行同一收费标准。

四、考试

今年“专转本”考试时间为423,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900-1100

英语 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 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五、通知成绩

1.考试成绩由推荐学校于510左右通知考生,不公布,不查卷。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本人可向学校提出查询成绩的书面申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后,将复核结果及时通知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答复考生。

六、收费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省教育厅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4号,苏财综[2002]59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科,请各推荐院(系)交本院(系)考生报名信息前(322)把报名和考试费统一上缴我校财务处。收据原件或复印件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七、专转本录取学生离校

1、离校手续

所有被录取的学生要去录取学校报到的都必须办理离校手续。由辅导员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接到辅导员通知拿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凭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到体育馆103领取本人录取通知书。

2、户口

“专转本”转到外校的同学,在办完离校手续后,携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工本费2元到铁心桥派出所将户口迁往录取的院校。只有办理完户口迁移手续后,我校才能将档案转往录取院校。“专转本”转入本校的同学户口不需迁移。

3、档案

1)辅导员按要求整理所有被录取学生的档案,归档内容为:高考档案、入学体检报告、入团志愿书、学生入党材料、学生奖励情况、学生处分文件、其他材料、三江学院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录简表(由就业管理科提供)。统一用三江学院学生专用档案袋封装(到就业管理科领取),并填写档案明细表,在规定的时间移交给就业管理科。

2)“专转本”转本校的学生档案将由就业管理科在新学期初统一转到相关院(系)。

3)专转本”转外校的学生档案将由就业管理科在9月上旬通过南京市机要局统一寄到录取学校的招就处,一律不自带,请各辅导员通知学生到录取院校的招就处等相关部门查询或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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