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加强大一学生晨读晚自习管理的几点意见

发布时间:2011-04-20作者:来源:商学院字体: 设置

    晨读和晚自习是学生课外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正常教学的必要环节,为创建良好的学风,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学习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学校制订了《三江学院学生晨读管理办法》和《三江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我院学生晨读和晚自习的效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参照执行:
    1、明确晨读与晚自习时间和地点。
    晨读时间:周一至周五  730810
    晚自习时间:周日至周四  19002100
    地点安排:晨读原则上是第一节课所在教室,若第一节课没有课则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进行,晚自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进行,不得随意更换教室。(周三、周四公选课自行安排)
    2、晨读与晚自习是正常教学的必要环节,每次晨读与晚自习各按一课时计算。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旷课10节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旷课20节以上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相应处分,与平时上课考勤累加处理。迟到与早退5分钟以上按缺勤处理。
    3、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作为本班晨读晚自习的主要负责人,每天负责上报考勤人数与具体名单给辅导员,同时报一份给院学生会负责干部,若本班有集体活动必须提前一天报分管院长备案。
    4、实习晨读、晚自习情况与评奖、评优、晋升、入党等工作直接挂钩。无故缺勤3次以上的学生,取消当年参加学校的各种评奖、评优活动,取消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资格,取消竞选学生干部和入党资格,本班晨读和晚自习一学期累计3次低于90%的班级,取消各种先进集体评比资格,同时降低该班的各种评奖、评优比例。
    5、因事病假缺席晨读和晚自习的,一律以辅导员批准的书面假条为准,参加各类活动必须出具有关部门的书面说明,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6、学生自觉遵守晨读、晚自习的纪律,保持教室安静,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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