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教指通[2011]14号《关于开展我省高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定于5月开展江苏省高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院(系)相关工作人员。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
鉴定时间:
培训鉴定地点: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南京市北圩路77号)。
三、报名须知
1、请各院(系)认真统计报名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附件1),于
2、报考等级根据《职业指导人员等级申报条件和要求》自行确定(详见附件2);
3、个人报名材料上交时间:
4、报考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员须提交统一命题论文,其中职业指导师1式3份,高级职业指导师1式6份,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