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高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29作者:来源:商学院字体: 设置

根据苏教指通[2011]14号《关于开展我省高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定于5月开展江苏省高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及院(系)相关工作人员。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51620日,515日下午报到。

鉴定时间:521

培训鉴定地点: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南京市北圩路77号)。

三、报名须知

1、请各院(系)认真统计报名情况,并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附件1),于41下午4点前上报就业管理科。

2、报考等级根据《职业指导人员等级申报条件和要求》自行确定(详见附件2);

3、个人报名材料上交时间:47下午4点前。材料内容: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寸黑白照片2张,《职业指导人员任职资格推荐表》(附件31张。报考职业指导师(二级)和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已发表的论文(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一份。

4、报考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员须提交统一命题论文,其中职业指导师13份,高级职业指导师16份,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415上午,逾期未交者,取消综合评审资格,责任自负。各等级统一命题论文题目、撰写要求及格式和相关报名表格,请见附件。

 

附件关于参加高校职业指导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