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学生一日常规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维护我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三江学院《学生手册》的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晨练管理
根据学校的统一规定,大一新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晨练活动,任何学生不得无故缺席。学生一学期满勤的,在原德育分的基础上加5分。学生无故缺席一次的计为旷课一节,迟到或早退2次计为旷课一节。同时,辅导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扣德育分。
第三条:课堂管理
按时上课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任何学生不得旷课,不得上课迟到早退。学生迟到或早退2次计为旷课一节。学生不得在上课时间内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违者每次扣德育分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0分。学生干部带头旷课或迟到早退的,就地免职。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带头旷课或迟到早退的,延长党员考察期或取消入党资格。同时,辅导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扣德育分。
第四条:晚自习管理
根据学校的统一规定,全校非毕业班学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教室参加晚自习,任何学生不得无故缺席。学生一学期满勤的,在原德育分的基础上加10分。学生无故缺席一次的计为旷课一节,迟到或早退2次计为旷课一节。学生干部带头旷课或迟到早退的,就地免职。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带头旷课或迟到早退的,延长党员考察期或取消入党资格。同时,辅导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加扣德育分。
第五条:公寓管理
学生在宿舍内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宿舍的整洁卫生,自觉服从管理,不使用违章电器,不迟归,不夜不归宿。
第六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第七条: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商学院学工办
2007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