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作者:来源:法商学院字体: 设置

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度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14 号)本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两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范围及类别

江苏省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分为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两类,凡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正式发表的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 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等可以根据研究类别推荐相应奖项,第一完成人须为省内各普通高校(含内设机构)及其在职在岗人员。

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包括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和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类。

(二)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根据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 科学)实施办法,结合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推荐范围。推荐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推荐条件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在理论上有建树,在学术上有创新,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的统一。

在解决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科研发展提供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培养质量、提高教学效果。

.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 项目推荐具体条件按有关实施细则执行。

三、评选名额

(一)高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20项。

(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 80 项、三等奖200项。

 根据推荐成果的质量及水平,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四、申报要求

同一研究成果在同一评选年度内只能申请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之中一类奖项,不得兼报。已获其中任一类奖项的成果,不得再推荐高校科学研究成果奖的其他类奖项。已获某一类一等奖以下奖项,如无重大创新成果,不得重复推荐该类更高一级奖项。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能推荐参评。

(二)研究成果由 2 个及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推荐。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推荐名额

1.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我校限报5项。

2.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我校限报10项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请推荐单位(个人)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推荐书(格式)及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并提供相关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用 A4 纸双面印制(附件材料不得多于规定页数),装订成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推荐表》、推荐成果一式2份(套),统一在成果封面右上角加标签,注明学校、推荐人、所属学科和成果登记号(学校填写)。

1.专著类成果须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学校盖章审核;研究报告类成果须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

2.推荐成果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一式 2 份,统一用 A4 纸双面复印,于每份推荐表之后一并装订。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须提交原件,审核后退还。

3.涉密成果请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办理。如无特殊情况,推荐成果无论获奖与否,推荐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1.各学院于5月18日前提交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名单;

2.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学院盖章1份及申报材料(推荐书、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行政楼5324办公室),电子申报材料由申报人通过校科研系统上传,逾期不受理。

四)按照文件要求,待学校评审公示后再通知申报人员按省教育厅要求打印相关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