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高水平国际科研合作和高质量对外合作交流,“十四五”期间省教育厅将实施教育对外开放质量提升工程,开展重点专项建设,推动全省教育对外开放提质增效,江苏省教育厅下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十四五”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外函〔2021〕10),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项目旨在引导支持高校根据国家和省科技发展方向,面向科技前沿及经济发展重大需求,引进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汇聚 国际一流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化科学 团队,支持高校培育建设一批高层次国际合作科研及创新平台, 助推江苏“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 “十四五”期间计划遴选建设 50个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 实验室。着重推动我省高校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实 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科研合作平台,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强化基础研究国际合作,拓展中外学术合作交流,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师生参与国际科研合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高水平合作科研成果产出。
二、立项建设
1.项目立项。该项目将分两批次立项,2021、2022年分别 遴选立项25个项目。省教育厅将聘请相关学科及管理专家按照 项目评审指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审核评审意见基础上研究 决定立项项目并下发立项通知。
2.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年度 评价及结项验收。其中,年度评价于项目建设第 2、3 年上半年开展,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于项目建设第 4年上半年开展,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三、申报对象
1.高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获省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认定的科研平台。
2.已获批的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不纳入申报范围。
3.各高校依据限额申报:我校申报不超过 1 个。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以及长效 合作机制。外方合作机构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 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中外双方已签署长期且 有效的科技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 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中外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 撑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 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与 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中外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国际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未来4年发展规划。实验室应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联合实验室委员会主任。高校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五、2021 年度申报材料及要求
1. 申报单位需填报《江苏省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 表》(附件),并提供项目依托平台获批证明、中外方合作协议、合作成果、专利、论文等相关附件材料。除涉及敏感科技领域的项目外,其余项目申报前需在校内公示。全部申报材料电子档通过科研系统上传。
2.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