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举办案例交流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03-25作者:来源:法商学院字体: 设置

 2023325日下午230分,法律系与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案例交流研讨会在5825会议室举行,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主任蒋海军、刘琦、孟坦、戎宸三位律师、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卢敏明律师、知识产权专业外聘专家吴广海教授、法律系全体教师及学生代表参加交流研讨会,本次会议由法律系主任龚大春主持。

会议伊始,龚大春主任首先介绍了与会的嘉宾,并对嘉宾的到来表示由衷地感谢,同时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初衷和目的,希望通过此次活动促进教师对案例研究与教学的认识,为教学和科研搭建实践平台并形成合作机制,为专业建设和学生培养提供更好的平台。


接下来蒋海军主任介绍了阿斯利康(瑞典)有限公司诉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和GPL协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的详细案情,并介绍了办案的思路和如何解决遇到的问题。刘琦律师介绍了江苏天舜金属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诉江苏森林建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涉及全国首例地方标准著作权纠纷案——地方技术标准的著作权保护认定。孟坦律师介绍了南京德尔森电气有限公司诉美弗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案工程图片虚假宣传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铜陵青铜时代侵害著作权以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关于惩罚性赔偿条件的适用认定问题。

法律系教师代表邬小丽老师以“案例—办案与教科研的共同抓手”为主题,从话题背景、案例意识、教学启示、科研启示和讨论空间五个方面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结合自身所教授的两门课程,提出了案例教学的好处和作用。

随后与会教师和学生围绕上述案件进行了讨论和交流,并针对案件提出了问题,与会嘉宾针对相关问题给予了积极的回应,现场氛围轻松热烈。

本次案例研讨会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充分激发了教师和学生参与案例研讨的热情。与会嘉宾对案件进行细致解读与深入分析,为同学们拓宽了思路。许多同学表示此次活动参与感强,互动氛围好,收获满满,并希望以后能够多多参与此类案例研讨会,在交流与思考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同时也为我系教师搭建实践教学平台提供了很好的契机,为教学改革奠定了一定基础。


通讯:冯立

摄影:程蕊

审核:顾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