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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6访问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近日,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鉴定的通知》,现就我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2021、2022、2023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含重大课题)。

二、材料要求

1.成果主件(结题报告);

2.成果附件(主要包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只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决策报告被采纳情况等,限5项);

3.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的证明。

请相关课题主持人按照上述顺序将结题鉴定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在校科研系统中申请结项并上传(统一以“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

三、上报要求

1.提交验收报告。申请结题的课题主持人将纸质结题鉴定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结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徐天宇老师OA邮箱)于2026年4月27日下班前报送科研处(行政楼5325)。

2.经学校审查合格后,申请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于2026年5月7日17:00前将结题鉴定材料(PDF版)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s://ghb.jsies.cn:8080/)“结题”栏目。

四、其他事项

202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鉴定(方式另行通知)后上报,其他均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进行集中鉴定,鉴定结果将于2026年6月在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站公布。

联系人:徐天宇

联系电话:2276


附件:

1.结题报告书.doc

2.结题信息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