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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4访问次数:10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苏高教会〔2026〕14号),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成果范围

成果奖励范围限以高等教育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高等教育理论框架的成果,注重反映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进展与现实问题,及时推介高校管理和教学中的一线经验。

在学科归属上应隶属于“高等教育学”,属于其他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不予受理。例如,成果内容如完全属于上述类别之外的专业学科领域,如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中文、历史、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专业知识研究,不予受理。

2.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的文章、论文和著作。其中:文章是指发表于报纸、杂志、内参等;论文是指发表于学术期刊或收录于学术会议、论文汇编等;著作一般指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各类学术成果(包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未公开发表的报告、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不参评。

3.成果时间范围

成果为本省作者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著作类成果以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报纸文章,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

已在全国和省级获奖的成果,因受名额限制,不再参评。

二、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参评的个人,请认真研读《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1),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于6月3日前将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两份)、参评成果原件与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及《三江学院科研活动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4)纸质稿一份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5325办公室),成果原件一般不予退还。同时请在“智慧三江-科研系统”中进行申报并上传电子版申报表及汇总表。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答疑》(见附件5)

联系人:徐天宇

联系电话:2276


附件:

1.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办法.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表.docx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2025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

4.三江学院科研活动意识形态审核表.docx

5.成果奖评选活动申报答疑.pdf


科研处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