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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4访问次数:1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受理并委托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5.已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7份,申报信息汇总表1一份;

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7份。

5.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并以“申报人+课题名称”命名后上传校科研系统。

三、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于7月9日前统一将汇总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信息汇总表》(盖章)以及《三江学院科研活动意识形态审查表》1份/项报送至科研处5325。

2.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3.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不含教育学。

联系人:李璐、徐天宇

联系电话:8832、2276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2.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5.三江学院科研活动意识形态审查表

附件1-5国社科后期资助(教育学).zip



科研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