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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南京专利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访问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南京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南京专利奖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度南京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24年度南京专利奖,设立金奖不超过5项,银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0项。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南京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20231231日之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市常住居民;

(三)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截止到日前无法律纠纷;

(四)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五)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及环保政策;

(六)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七)未获得过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含江苏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

三、申报程序

(一)由专利第一发明人作为申报人,下载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要求填写《南京专利奖申报书》等材料(附件12),同时依据《南京专利奖申报附件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请有意申报老师务必于42日前与科研处联系。

(二)申报人将相关申报材料打印后(一式三份)交科研处审核。经科研处审核后报所属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盖章后,由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市局。纸质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按序装订,胶装成册。

(三)科研处统一登陆“宁企通”惠企综合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后上传经区(开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

(四)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对本区参评项目再次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的项目,直接在线提交至市级审核。对资料与实际不符、纸质件申报材料与上传的PDF扫描件不一致的,通知申报单位(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取消参评资格。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47,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相关单位统筹做好本单位申报工作的组织、汇总和推荐工作。

四、申报要求

(一)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二)我校申报参评专利项目不超过3;如申报数量超过3项,我处将组织校内评审。

(三)申报的专利项目应为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联系人:王良翔,联系电话:70946850


附件:2024年南京专利奖申报附件1-3.docx

科研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