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4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3访问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已发布,现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公告》及《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已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公布(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402/t20240207_951258.html),请各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认真阅读,确保申报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中级管理单位,受理省内各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

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级管理单位,要做好申报组织及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特别是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三、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 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平台 ,以下简称“平台”),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四、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为限额申报 。 根据各申报单位近年申报量、立项数以及结项等情况, 本年度我省继续实行总额控制、择优申报的原则。各申报单位最大申报数量不应超过上一年立项数的5倍且总数不超过 15 项,在研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减少该单位相应申报数额。上一年度无立项项目的单位,最大申报量不超过3项。各责任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管理,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做好申报项目的排序。

五、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提交时间为2024年38日,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务必在学校科研系统中上传申报材料。

如超出申报限额(3项),则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8832、7028

 

 

                       科研处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