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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访问次数: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额为12项,如申报项目超出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网上申报。各相关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指导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见附件1)。省教育厅接收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二)各相关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二级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务必提高申报书质量。科研处按照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要求,对项目系统填报内容及上传材料逐项进行认真审查后,上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

六、其他事项

1.纸质材料报送。3月13日前由各相关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纸质材料1份至科研处5325办公室。

纸质材料包括: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1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申报汇总表1份(排序后盖章、科研院长签字)。

2.项目申请人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在学校科研系统中上传(以“学科+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3.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3日(周一),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人:曹婷;联系电话:70945817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doc

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科研诚信承诺书.doc

 

科研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