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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04访问次数:204

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25号的具体要求,现将我校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19-2020 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等 学校基础科学 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验收依据为当年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审,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对提交验收的论文、专利等作数量限制规定;对取得原创性、突破性成果的项目,可不作量化评价指标要求。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 学) 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2018年度以前立项并未结项的项目,按照所对应年度通知要求组织验收。原则上已过合同规定结题年度但仍未能结题且已延期的项目,不能再申请延期, 应申请终止。

验收工作应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高校项目验收工作情况将作为省教育厅下达高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及立项的重要依据。

二、验收程序

1.提交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

2.组织验收。我校统一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验收

3.提交验收材料。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r://info.jse.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日后工作时间,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rdf 格式)科研处将在系统中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逐项审查后提交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结题电子证书。

三、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面上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1,以下简称《验收报告》)一式2份(附代表性成果),(双面印制,附代表性成果胶装成册(统一白色封面))

代表性成果要求: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四、其它事项

1.项目负责人将纸质结题材料20221028日前报送科行政楼5324验收报告》附件1电子档统一以“项目批准号+项目负责人+验收报告”命名)通过科研系统上传点击“结题”按钮后上传

2.验收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3.联系人:李璐,联系电话:8832、7028。

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doc

 

                                科研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