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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4访问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23号)有关规定,南京市第十六次社科优秀成果奖励工作现已启动。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奖励,由市政府颁奖。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对象

1.我市作者(指南京市属的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南京地区民办高校的作者等,中央或省部属单位作者均为非我市作者,后同)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且往届未参评的成果,包括:

(1)公开出版发行的和由市级以上批准内部准印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志书、普及成果、古籍整理、论文、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学术性工具书等(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除外);

(2)区委、区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内部刊物上发表的社科成果;

(3)区委、区政府及市级局以上部门立项的课题研究成果,如市科委软科学课题、市委市政府调研课题、市社科基金课题等研究成果。

已参评成果再版的,或原版著作未申报过,但再版时间在评奖范围之内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申报参评,其中已获过本奖的成果再版的,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2.关于合作成果

(1)与非我市作者合作的著作类成果。包括:

①我市作者为主编(主编人数不超过2人),进行全书提纲设计和统稿的;或为第一副主编(主编人数为1人),撰写30%以上篇幅的,均可以申报参评全书。

②我市作者为合作专著的第一作者,进行全书提纲设计和统稿,本人撰写一章以上篇幅的;或为第二作者,撰写30%以上篇幅的,可以申报参评全书。

(2)与非我市作者合作的论文类成果。前两名作者之一是我市作者的方可申报参评。

3.非我市作者成果

(1)非我市作者参与由我市组织的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的成果和列入我市科委软科学课题、市委市政府调研课题、市社科基金课题、区委、区政府及市级局以上单位委托的课题成果并符合上述第1条有关规定的均可以申报参评。

(2)非我市作者以我市为研究对象的符合上述第1条有关规定的成果均可以申报参评。

4.我市作者在台、港、澳及国外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凡符合上述第1条规定的可以申报参评。

5.已调离我市的作者的成果,其调离前发表的成果仍按我市作者条件申报参评,调离后发表的成果按照非我市作者条件申报参评。调入我市的作者的成果,其调入前发表的成果可按我市作者条件和申报要求申报参评。

二、申报成果要求

1.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对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还须提供具有著作权法律效力的文字证明材料。

2.多卷本和连续出版物原则上出齐后,以整体成果申报参评,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为准。各卷册、分册或者年度报告等阶段性成果如已申报参评,则其他阶段性成果和整体成果不得再次申报参评。

3.同一学科的丛书可作为一项研究成果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统一申报参评,申报时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册)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中独立完整的著作也可以单独申报参评,但须征得丛书主编(总编)同意。丛书中单册申报后,丛书不得作为整体申报。

4.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发表刊物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5.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6.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有关部门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7.普及成果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申报参评时须提交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证明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提交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须提供期刊原件或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在线查询打印件、论文收录与引用检索证明。

9.在台、港、澳及国外发表或出版的成果,须提供申报者所在单位对成果政治方向证明材料。

10.已获得国家级和部、省级(含副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如社科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等),不再接受申报参评。

11.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涉嫌剽窃的社科成果不予申报参评。

三、成果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2022年6月16日——6月29,每天9:30——11:00,下午14:30——17:00(公休日不办理申报)。

2.本届评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公开成果须上传成果全文电子版及有关该项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的附属证明材料,上传材料类型与格式须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决策咨询类成果仍以纸质形式报送成果及附件材料,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涉密材料一律不得上传至系统中。多卷本著作成果,可在申报系统中分册上传,或将全套电子版以拷贝方式递交市评奖办。

申报者须登录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https://shekelian.ldxx.top:8091/skps/index.html,南京市网上申报密码:31F2D107),也可通过江苏社科网(http://www.js-skl.gov.cn)链接进入相应申报平台。填写完成后打印申报表

3.申报者同时在校科研系统中申报。

4.材料报送

申报者在6月29日前需将下列材料提交至科研处(行政楼5324)①填写完成后的《申报表》打印稿一式两份,申报成果原件两份;②有关该项成果社会效应和评价的附属证明材料(不提供附属证明材料的,《申报表》所填社会效应和评价在评审时一般不予认可)。其中,在国外期刊发表论文,作者只有电子版没有纸质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原文打印件、论文DOI在线查询打印件。申报成果为期刊论文,第二份成果可以提交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的复印件。

5.对每一作者申报项目有所限制,每位作者独著成果只可申报一项,合作成果可以增加一项,包括合作成果在内最多只能申报两项。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 含通讯作者), 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 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成果获奖后其奖励证书中获奖者的排名以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6.评奖委员会对获一、二、三等奖的成果原件不退,其余的申报成果原件由申报人(或单位)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公休日除外)从申报点领回,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7.申报者务必仔细查看《南京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工作实施细则》http://ass.nanjing.gov.cn/ggtz/202206/t20220616_3456244.html

 

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7028,、8832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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