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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19访问次数:230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开始,详情请登录如下网址查询:http://www.sinoss.net/2011/0908/36006.html。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3.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http://xm.sinoss.net/sinoss/business/login.jsp,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5.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6.申报截止时间: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108日下午4点前,逾期概不受理,请申请人和各学院科研秘书务必把握好申报时间,以免延误。
《申请评审书》纸质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自行通过网络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