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20-05-17浏览次数:1005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0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0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院级项目中期检查

2020年立项的398项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自立项以来经过前期研究,现进入中期检查阶段。

各项目负责人登录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http://222.193.191.3/)填报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审核,学院组织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由各学院组织完成,中期检查结果为良好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总项目数50%,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总项目数的30%,项目负责人须于2020522日前完成中期检查的填报工作,各学院须于2020528日前完成指导教师审核和中期检查工作。

二、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

原则上2020年校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具有申报2020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资格。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分为三类:省级重点项目、省级一般项目、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省级),其中省级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2020年全拟推荐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国家级项目)15项,省级一般项目40项,校企合作基金项目在坚持质量为先的前提下不设限额。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鼓励与企业合作设立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企合作基金项目,鼓励企业自主立项并资助高校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将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为具体项目,或设置开放性课题,供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为产业发展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2.创业项目

创业项目分为四类:省级重点创业训练项目、省级一般创业训练项目,省级重点创业实践项目、省级一般创业实践项目,其中省级重点项目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遴选。2020年全校拟推荐申报省级创业项目不超过15项(含省级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的推荐数量不低于创业训练项目推荐总数的25%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1.选题要求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学生可根据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

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2.申报条件

1)学生要求

项目申请人为三江学院学生个人或团队,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项目申请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动手能力强,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创新创业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实习等理由延期或中止。

2)指导教师要求

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省级重点项目即国家级项目指导教师必须具有),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前提为年青教师在某些专业领域有较多的研究及成果,具备项目指导的能力;鼓励行业、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每位指导教师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申报的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项目分别不得超过1项,参与指导(含第一指导)的省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项目分别不得超过2项。

3.遴选流程

1由具有申报资格的项目团队负责人根据前期研究撰写出创新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或创业项目的市场分析、营销模式、财务分析等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学院对学生申报项目组织评审并进行推荐排序,推荐项目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校院级项目立项数的30%

2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二次评审,遴选出拟推荐申报的省级项目公示后发文公布。

3拟推荐省级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和申报书,并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jsgjc.jse.edu.cn/cxcy/)完成省级项目的网上申报。

(三)项目资助及标准

1.项目资助

1)项目经费:项目立项后拨发第一期经费(总经费的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发第二期经费(总经费剩余的50%)。

序号

项目类型

资助标准(万元)

备注

1

创新训练项目

省级重点项目

理工、艺术类

1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中,合作企业须提供不低于5000元的配套资金或其他形式相等价值的资助。

文管类

0.75

2

省级一般项目

理工、艺术类

0.6

文管类

0.45

3

校企合作基金项目(省级)

0.5

4

创业项目

省级重点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1-2

 

5

创业实践项目

2.5-5

 

6

省级一般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

0.75-1

 

7

创业实践项目

1-3

 

2)指导补贴:每个省级重点项目另发放教师指导补贴1000元,每个省级一般项目另发放教师指导补贴800元,项目立项后第一次下拨经费时同期发放该补贴。

3)结题费用:每个项目另发放项目评审补贴不超过200元。

2.使用范围

项目主持人为项目经费管理人,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经费,项目经费直接用于学生实施项目所需,各单位和教师不得使用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具体经费使用范围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购买创新实验所需设备、器件等耗材;相关的资料费、文印费、信息查询费;必要的校外场地和仪器设备使用费;发表项目研究论文的版面费;必要的调研费(含差旅费)等。其中,资料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30%,调研活动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额的30%,通讯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20%

2)创业项目:营业执照办理费、注册费、税费等;研制相应产品的必要材料费;必要的校外场地和仪器设备使用费;相关资料费、文印费、信息查询费、论文版面费;必要的调研费(含差旅费)等。其中,资料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20%,调研活动差旅费一般不超过总额的30%,通讯费一般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0%。项目经费一般不能用于购买电脑、手机等设备和生活用品。

3.报销规范

项目组要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立经济成本的观念,坚持节约原则,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杜绝浪费;项目组应严格按照项目申请表的预算来使用经费,记录每一笔经费的用途,所有票据应符合学校财务规定。经费报销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报销单,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报创新创业学院进行审批后携带有关票据前往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校院级项目中期检查

12020522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中期检查的填报工作。

22020526日前,各学院完成校院级项目指导教师审核和中期检查工作。

3)项目负责人在线填报中期检查表时请将中期检查报告(含文献综述、前期项目研究总结、项目后期研究方案、经费使用记录等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转成PDF作为附件(附件名为项目编号)上传。

2.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

12020526日前,各学院通知中期检查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团队获得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的资格。

22020530日前,具有申报资格的项目团队负责人根据前期研究和实践撰写出创新项目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或创业项目的市场分析、营销模式、财务分析等在三江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中(http://222.193.191.3/)完成项目申报,指导教师完成填写指导意见。

3202062日前,各学院完成学生申报项目的组织评审工作,并将推荐排序情况电子档(附件2:推荐省级项目汇总表)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吴正平OA邮箱。

4202065日前,创新创业学院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确定省级项目推荐名单并公示。

5202068日前,拟推荐省级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和申报书,并在“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s://jsgjc.jse.edu.cn/cxcy/)完成省级项目的网上申报。

6)所有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均为项目立项后至20214月,学校将于202011月左右进行中期检查、于20214月前组织结题验收。

7)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需另附《创业计划书》。

3.申报相关事宜,可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吴正平,联系电话: 8565(短号)。

四、相关材料下载

上述通知及附件等材料均已挂在“智慧三江-校级文件”栏与学校主页,请上网下载查阅。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推荐省级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3:专业门类目录.doc

 

三江学院

20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