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2019届毕业生取消毕业前自学重修的通知》,自2019年起我校已正式取消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为切实帮助同学重修,同时考虑我校转专业学生的补修,教务处特制定单开班实施细则,建议各学院根据本实施细则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好本院的单开班方案,将重修、补修工作纳入常规教学工作。
一、面向对象
补修或重修的学生。
二、开班原则
有下列情况者之一的应组织单开班:
1、本学期开设课程中,需要补修或重修学生人数超过20人的;
2、本学期开设课程中,需补修或重修课程不在同一校区的;
3、由于培养方案变更,今后该课程不再开设且在培养方案中无新的课程替代的。
三、上课课时要求
1、采取以线上为主的学习形式,教师应精心设计教学方案,不可将线下教学视为课程的答疑或辅导,建议线下教学的学时数不低于课程总学时的2/5。
2、采取线下学习的方式,单开班的课时数不得低于课程总课时的1/2。
四、考核要求
1、本学期正常开设的课程,应使用同一种考核方式,同一个考核标准,同一张试卷;非本学期开设课程,应与往年考核方式及考核标准一致,若为考试课程,试卷难度应与往年保持一致。
2、考核形式在提交重修、补修单开班申请时需明确,申请通过可按详细说明执行。建议总评构成如下:
1)若采取以线上为主的学习形式的,课程最终考核成绩由观看视频(15%)、完成在线作业(10%)、线上考试(15%)和线下学习、线下考试(60%)组成。
2)若采取线下学习的单开班总评成绩由平时(40%)、期末(60%)组成。
五、学生收费
1、补修学生不收费;
2、重修学生2016级、2017级按每学分120元收取,2018级及以后学生按每学分200元收取。
六、教师工作量计算
1、外聘教师,按实际课时计酬;
2、专职教师,计入总工作量。
七、开班流程
1、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各二级学院将单开班开课申请(务必要包含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报教务处,公共课由公共教学单位与教务处共同完成单开班教学任务的安排;
2、重修报名开始前,各开课单位将单开班课程在教务系统中教学计划管理-教学任务落实-特殊课程落实页面落实任务,并安排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上课时间尽量安排在晚上或周末)。
3、重修报名开始后,重修学生在学院指导下进行单开班的网上报名;
3、重修报名结束后重修学生缴费,扣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
4、补修学生名单由各学院在选课任务名单管理中加入单开班教学班,并做好补修标记;
5、各单开班教师组织学生按要求学习、考核;
6、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由任课教师录入学生成绩。
教 务 处
2019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