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学期(15~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2-24浏览次数:59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校教字〔200912号文件“关于加强我校课外学术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学期我校将继续组织学术报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201635日前将本学期学术报告的报告人、报告内容、报告时间、报告地点等情况填写在《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报告安排计划表》报教务处(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樊德平OA邮箱)。

2.各学院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安排一至二次学术报告。(教学单位及部门可自愿组织安排

3.根据各学院所报的学术报告安排计划,教务处将统一汇总并报给分管校领导,教务处协同校领导对各学院所报的学术报告计划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教务处将协调各学院的报告时间并将最终确定的学术报告向全校公布(在三江学院网站—教务处首页下方—学术报告栏目中公布),未通过审核的将不作为学术报告。

4.在通过审核的学术报告中,将根据情况选出一部分作为校级学术报告。校级学术报告由学校组织(相关学院及部门配合),其它学术报告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5.所有学术报告均应对全校学生开放。每次学术报告前请各学院的学术报告组织负责人前往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A310,电话52354921)领取“三江学院课外学术报告学生听讲记录表”(须按预计听报告人数领取相应份数表格),每次报告,一位学生只能发放一张听讲记录表,报告后记录表如有剩余须返还。

6.做好学术报告的宣传与组织工作。学术报告开展前,要及时报送该学术报告报告人简介及报告的主要内容等信息。学术报告结束后,要及时报送学术报告简讯。

7.经教务处与教师发展中心沟通,我校教师听学术报告可作为教师校本培训的一项内容,请各学院做好本学院教师的宣传与组织工作。

 

    附件1:校教字〔2009〕12号文件“关于加强我校课外学术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学院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术报告安排计划表.xls

    附件3:关于听讲学术报告的注意事项.doc

    附件4:学术报告管理工作流程图.doc

 

                 教务处

                                    2016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