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林艳发布时间:2026-03-13浏览次数:206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17号),加快人才供需适配改革,学校决定启动2026年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2026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含“专转本”专业)。

二、制(修)订重点

(一)普通本科专业(含中职职教高考本科)

1.2026年新招生专业

2026年新招生专业(金融科技、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居设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四年制建筑学)培养方案制定参照《三江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校教字〔202417号)文件执行。

2.其他普通本科专业

1)跨学科课程。以教育部“双千计划”微专业建设为导向,聚焦急需紧缺产业领域,推动跨学科课程建设。各学院应结合学科优势与行业需求,遴选至少2个重点领域设置课程,须为非本学科课程,课程性质为选修,确保实际可供学生选修。

2)学期学时均衡。各专业课程安排应根据每学期教学周数循序渐进、张弛有度,一般周学时控制在22学时左右,低年级可略高。

3)其他事项。各专业应继续梳理培养方案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对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持续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3.中职职教高考本科

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请结合中职职教高考本科学生特点和培养要求,参照普通本科专业的修订要求进行。

(二)专转本(含五年一贯制)专业

 “专转本”(含五年一贯制)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须依据《三江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4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校教字〔202417号),总学分不超过80

三、进程安排

 1.学院制(修)订培养方案。对标国家专业类标准、认证标准等,组织讨论和制(修)订培养方案。提交电子版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一览表、学分与课程变动说明、学期学时统计表至教务处2026年新招生专业还需另外提交论证手册。(313-412日)

 2.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意见。(413-23日)

 3.系统录入培养方案并提交纸质版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一览表、学分与课程变动说明、学期学时统计表。(424-515日)

四、其他说明

联系工作QQ群:培养方案制(修)订交流群(372496809

联系人:王林艳;联系电话:49256527;联系地点:行政楼A309办公室。


附件:(详见智慧三江)

 1.2026级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一览表

 2.学分与课程变动说明

 3.学期学时统计表


教务处   

                                                                2026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