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6〕8号)的有关规定,我校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定在2016年5月14、15日两天,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2017届本科毕业生。
不得请假,因未按时采集而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二、收费标准及缴纳
1.收费标准: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7】156号文件,收费标准为每人12元。
2.费用缴纳:
(1)校本部、南校区:
缴费采取由校财务处在浦发银行卡中批量扣缴的办法。为确保扣缴成功,请参加图像采集的同学务必检查自己的浦发银行卡内余额是否足够支付采集费用,不足的必须在5月5日前补足。财务处正式扣款时间为5月6日。
教务处根据学生缴费情况打印并发放拍照单,无拍照单的不可参加此次采集。
(2)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费用自行组织收取。
三、图像采集时间与地点:
详见“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与地点安排表”。
四、图像采集当天具体要求:
此次图像信息采集照片将用于就业协议、学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信息的网上注册。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标准性与严肃性,务必请同学们做到以下几点:
1.图像采集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机读取信息,请学生务必携带拍照单、二代身份证按时到达拍摄地点,并仔细核对拍照单上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及时在拍照单上更改,并与教务处行政科单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2897020。
2.着装:穿白色上衣(勿穿蓝色、黄色、红色、黑色、深灰色上衣以及肩胸部有深色条纹的上衣)。
3.发型: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把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4.请勿佩戴耳坠、项链等配饰。
5.请于图像采集结束的七个工作日后访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http://www.91job.gov.cn/student/default.aspx”,对所拍摄相片进行校对确认,逾期视作自动校对确认。
附: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与地点安排表。
教务处
2016年4月6日
附: 2017届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时间与地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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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所有同学不得请假,未按时进行图像采集影响毕业后果自负。
2、请各学院根据上表安排本院各班级的具体图像采集时间段与地点。
3、未在指定时间段进行图像采集的同学请于5月15日下午到3207教室补图像采集,逾期不再统一组织采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