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秦海波发布时间:2016-02-26浏览次数:2029

各学院:

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重修形式

1)重修分为自学重修、插班重修和组班重修三种形式。其中自学和插班重修的课程只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组班重修不受此限。

2)公共课组班重修由教务处和基础教学单位组织,本学期将安排《高等数学一Ⅱ》、《高等数学二Ⅱ》、《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大学物理Ⅰ》、《大学物理》的组班,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育课、艺术限选课不安排重修。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

20162298:30-3108:30

三、上网选课方法

 

 

 

 

四、重修信息核查及注意事项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于311日公布学生报名信息。

根据《三江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2015级学生所报重修课程将按每学分120元收取课程重修费。

2015级相关同学根据所报课程计算重修总学分和重修费(重修费=重修总学分*120元),并于310日前将重修费足额存至浦发卡中(若卡号有变化请于310日前至校财务处重新备案),校财务处将于311日当天进行缴费扣款,若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如有疑问请在公布信息后四天之内到教务处核查,逾期不再办理。

重修实行自愿原则,未经网上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无考试资格。

五、其它

若本学期确有课程开设,而无法利用网络报名者,请各学院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5320),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5-52897021

 

三江学院教务处文件(2015-2016-2重修的通知).doc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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