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23-04-19浏览次数:1715

各学院:

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进入后期阶段,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归档等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毕业生按期顺利毕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各学院在答辩前抽检工作开始前完成如下工作:

1.组织学生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材料的提交。

2.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

3.指导教师在系统中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评分。

4.指导教师审核并评分后,系主任在系统中分配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

5.评阅教师在系统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工作。

6.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除公选课和任选课外学生课程累计未通过学分应低于16学分,进行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文字复制比一般不得超过30%),保证毕业设 计(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周数,指导记录填写与审核不得少于6次,符合要求方可参加答辩。

7.系主任在系统中设置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指定答辩秘书、分配答辩组答辩学生。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送的答辩安排表组织答辩。

8.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做好答辩分组及流程安排等工作。提交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答辩前抽检工作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根据教务处审核合格的名单及答辩安排在答辩前一周组织开展答辩前抽检工作,相关细则参见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的相关通知。

三、答辩工作

学院应根据工作规划组织两批答辩,即第一批答辩和第二批答辩(补答辩、二次答辩),两批答辩间隔不得少于两周。未参加第二批答辩或第二批答辩后仍不合格的学生应重修并按照规定办理重修手续,重修答辩于每年5月与9月份各集中安排一次。因不可抗原因造成学生无法按时答辩的,学生应及时提交暂缓答辩申请,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批。

(一)答辩形式

1.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以线下答辩方式进行,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由于特殊原因学生无法返校答辩的,由各学院组织线上答辩。

各学院在系统中安排答辩组,导出后于答辩开始8天前报送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说明:

a系统中“答辩组”字段命名规则

以“答辩批次-学院-专业” 形式填写,如一个答辩组涉及多个专业学生,要写全。

例如:1-文新-汉语言文学;2-法商-保险学+投资学

b)答辩安排表电子稿命名规则

以“答辩批次-学院-日期-答辩专业个数”形式填写。

例如:1-电子-59日至10-4

    c)线上答辩需要在“答辩地点”中注明线上平台名称、直播号及密码等。不建议设置密码,如需设置,一定要在“答辩地点”中注明。如“腾讯会议,会议号123456,密码123456”

2.如需进行线上答辩,每位答辩组成员和学生须提前熟悉线上平台的使用方法。各学院应指定专人对线上平台的使用进行测试,答辩期间应加强对平台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答辩秩序正常。答辩流程参考线下答辩流程。线上答辩期间需进行答辩录屏,录屏材料作为答辩档案留存。

(二)答辩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包括过程资料提交,论文审核评阅等,均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答辩及数据统计工作

1)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516日前)

2)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审核意见和成绩,完成最终成绩发布。(518日前)。

3)学院审核终稿检测情况。(520日前)

4)提交《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518日前)

2.二次答辩

二次答辩申请:523日前

1)对于提出二次答辩申请的学生,经所在学院审批、教务处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进行整改,准备参加二次答辩。

2)二次答辩前,学院要认真履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等程序,提交详细计划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次答辩时间:66日前

二次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专业答辩委员会对二次答辩成绩、终稿检测情况进行复审,并报送《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统计表(二次答辩)》。(68日前)

四、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工作

1.材料上报:531日前

指导教师对照“验收标准”填写《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表》,并提交申报表中所列预期成果的支撑材料,由各学院汇总、审核后将“结题验收表”等材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验收标准为校优秀的可于校优评审结果公布后提交)。

 “重中之重”课题还需提交《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开题答辩表》和《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专家审阅意见表》。

2.专家验收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题(团队)进行结题验收,并发文公布通过验收的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

3.经费管理

结题验收后的课题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231220日。

五、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规范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各学院要严格审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成果,杜绝论文作假行为,认真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2.严格档案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有关文档的核查、整理和归档工作,做到文档内容及格式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3.工作总结

各学院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并于2023616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六、有关材料提交时间要求

请及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刘小蕾老师OA邮箱,联系电话52354921

1.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小组名单:答辩2周前。

2.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日程安排及分组名单:答辩日期8天前

3.三江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518日前(二次答辩68日前)。

4.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材料:531日前。

5.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616日前。


以上工作安排将根据特殊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补充通知。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材料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重点课题(团队)结题验收材料                              

教务处   

202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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