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5-05-16浏览次数:2222

关于印发《三江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审核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5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已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可按程序自行开展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工作,经教育厅复核后发文公布审核备案结果。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我校自2015年开始自行开展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学校制定了《三江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校教字15-21附件 三江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办法.doc

                         三 江 学 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