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校品牌专业建设立项申报暨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86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15〕2号)等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学校决定在开展2015年校品牌专业立项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申报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 申报范围 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已有一定建设基础、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较为明确、初步形成优势和特色的专业,能通过立项建设,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优化课程体系、形成具有自身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案,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应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竞争力。 省高校品牌专业原则上是已建和在建的校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并同时满足《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中的相关条件。 2. 立项数量 我校首批校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为6个(含推荐申报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但未获立项批准的专业);推荐申报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限额为4个,学校将根据校级品牌专业的评选结果排序推荐申报。 3. 申报格式要求 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和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统一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申报书》的格式要求填写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 2. 3. 4. 2015年4月,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评审结果,最终确定首批校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名单,并组织专业填写项目任务书。 三、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A309室)。 联 系 人:罗殷; 联系电话:4925、5011。 附件: 1.《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86号) 2.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15〕2号文) 3.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实施办法 4.申报书 5.汇总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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