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教学单位:
2014届毕业生的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专科生为前五学期的课程,本科生为前七学期的课程)定于4月中旬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和管理
公共课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专业课由院(系)负责组织。对于去年从毕业班留级的学生,请各院(系)根据教字〔2013〕57号《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学生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审核他们上学期所修读课程的成绩情况,具备资格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并将名单于4月1日前报到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谢晓宇老师处复核。
二、出卷和付印办法
公共课试卷请于4月2日之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谢春雨老师处,专业课试卷由各院(系)自行收取送印。
三、考前答疑
公共课答疑安排在4月8、9、10日三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答疑由各院(系)在考前自行安排。
四、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
每门考试课程都须配有考生签到表,与试卷一并捆扎。
为了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请各位老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交成绩单,根据我校重修管理办法规定,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的成绩最高分记65分,低于65分按实际成绩记载;按五级计分制标准记载成绩的课程,最高记及格。
请各院(系)教育考生诚信考试,监考教师务必严格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附: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签到表
教 务 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