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重修形式
重修分为自学重修、插班重修和组班重修三种形式。重修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
1.自学重修、插班重修:学生申请重修课程只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2.组班重修:学校决定逐步取消毕业生的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积欠考),因此对部分不及格学生人数较多的公共课本学期继续采取组班重修的方式,这些课程今后将逐渐不再组织积欠考试,请尚未获得上述课程学分的同学务必报名,争取尽早取得学分。本学期组班重修的课程为《高等数学一Ⅰ》、《高等数学一Ⅱ》、《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线性代数》(本专科)、《管理数学Ⅰ》、《高等数学Ⅰ》、《大学物理Ⅰ》、《大学物理》、《数据库及其应用》(本专科)。以上课程每位学生限选二门,不在接收自学重修和插班重修的方式重修。课程单独出卷考试,成绩最高记65分,低于65分按实际成绩记载。学生首先在网上报名,上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育课不安排重修;
二、网上申请报名时间
三、上网选课方法(见附件)
四、重修信息核查及注意事项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于
如有疑问请在公布信息后五天之内到教务处核查,逾期不再办理,最后重修考试安排以公布信息为准。
未经网上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无考试资格。
五、其它
若本学期确有课程开设且需重修而无法利用网络报名者,请至教务处教学行政科(5320)解决,联系人:
三江学院文 件(教字30号)2012-2013-2重修.doc
教 务 处
二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