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的通知”,《高等数学一Ⅰ》、《高等数学二Ⅰ》、《高等数学三》、《管理数学Ⅰ》、《高等数学Ⅰ》五门课程采取组班的形式重修,经教务处、数学教研室共同协商,现将具体上课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课时间:本学期第7周至第15周共9周,每周日晚上6:30---9:00(三节课),课间休息由老师自行安排。请注意:第一次上课时间为10月21日晚上。
二、上课地点:
重修一班(高等数学一Ⅰ本科班):1305;
重修二班(高等数学二Ⅰ、高等数学三本科班):1304;
重修三班(管理数学Ⅰ专科班):1303;
重修四班(管理数学Ⅰ、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三专科班):1302;
分班名单见附件。
三、组班重修的课程单独出卷,成绩最高记65分,低于65分按实际成绩记载。
请各院(系)通知到相关同学,督促学生按时认真上课,争取早日取得学分。
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三专科1班.xls
高等数学二Ⅰ、高等数学三本科班.xls
高等数学一Ⅰ.xls
管理数学Ⅰ.xls
2012-2013-1五门数学课组班重修安排的通知.docx
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2012-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