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及《三江学院艺术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我校从2009级开始,每个非艺术类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要选修一门公共艺术限选课,计2学分/门,是毕业资格审查的一项内容。开设办法为:每届学生分两批分别在第二、三学期开设,学生在给定的课程中限选一门。本学期为2011级第二批学生开设该类课程(见下表)。
现将本学期开设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开设公共艺术限选课课程为:《艺术导论》、《美术鉴赏》、《书法鉴赏》、《影视鉴赏》。
二、开课时间:第3-13周,周三、周四晚,18:30—21:00。
三、本学期选课对象:(见附件)
四、选课时间:
五、选课步骤:(见附件)
六、若有疑问,请致电52897070,15345188819,联系人:
三江学院教务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