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三江学院第五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11-09-09浏览次数:803

各院(系)、各基础教学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教师授课竞赛及观摩教学实施办法》(校教字200812)文件精神,为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学校在总结往年授课竞赛的基础上,本学期将举行第五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竞赛原则

本次比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1.参赛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每年综合考核称职及以上;

2.参赛者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3.截止20111231,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5年(含5年)以上,本学期承担一门及以上课程教学任务或本学期没有课但要参加2012年职称评聘的教师

4.近一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 未参加过历届授课竞赛。

三、竞赛日程和程序安排

1.报名:竞赛分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两大类,由各院(系)和基础教学单位的教师自荐报名,部门推荐,参加竞赛。

各单位推荐参加授课竞赛的教师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三江学院教师授课竞赛推荐汇总表1份(见附件);

2)所担任课程教学大纲1份;

3)教师填写的课程教学进程表1份;

4)随堂携带课程教案,以备听课专家核查。

请各院(系)和基础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务必于915(周四)前将教师授课竞赛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电子档)及上述其它材料(电子档)交教务处王蔷馨老师,邮箱: wangqx@sju.js.cn ,电话:8819

2.竞赛: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

1)初赛:学校按报名情况组成专家小组进行预赛,各专家小组在第511周共计7周的时间内对每位参赛者随机听课12次,第12周各专家小组根据听课情况推荐一定数量参赛者进入决赛(具体数量视报名情况而定)。

2)决赛:学校将聘请部分校外专家与校内有关专家共同组成决赛专家组,在第14周对进入决赛的教师集中进行每人15分钟讲课,现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的获奖者。

四、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品,并将获奖情况计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职称晋升、聘任等的参考条件。

五、有关要求

1.青年教师在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前必须参加过教师授课竞赛。

2.各院(系)和基础教学单位要做好动员工作,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授课竞赛活动。

 

附件:三江学院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推荐汇总表

三江学院文件(第五届授课竞赛).doc 

                          三 江 学 院

                           〇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