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在
一、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要求
1.根据教学进度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2.认真组织答辩资格审查,凡毕业设计(论文)没有达到教学基本要求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答辩。未通过答辩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整改,并由院(系)重新组织审查与答辩,具体做法请按照教务处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还必须有非指导教师评阅(讲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每名教师评阅的毕业设计(论文)不超过10份。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请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成绩为优秀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不超过20%。
5.各院(系)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书面总结,书面总结及电子版最迟请在
6.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材料以纸质与电子两种形式存档,保存期四年。
二、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
1.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实行限额推荐。本科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3%、专科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人数的2%进行推荐申报;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评选重在对团队整体质量和成员实质性协作的评价,每院(系)本、专科推荐数量均不超过1项。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与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不能重复申报。评优推荐条件见附件三。
2.申报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三江学院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申报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填写《三江学院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各院(系)参照“附件四:评优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在6月20日前将“推荐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电子档发送至罗殷OA邮箱。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结束前组织评选出校级优秀及推省优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团队。
3.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材料
三、教务处将于下学期抽取部分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送外校同行专家评审。
附件1:关于做好201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做好2011届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附件3:评优推荐条件
附件4:评优申报材料及格式要求
附件5:三江学院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附件6:三江学院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
附件7:三江学院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
附件8:三江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统计表
附件9:三江学院本科(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二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