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校、院(系)两级管理的原则,本学期的重修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生申请重修的课程只限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体育不安排重修。
二、重修申请采取自愿的原则。
三、报名时间:2011年3月15日8:30-3月18日8:30。
四、自学重修报名方法:
五、插班重修报名方法:
六、组班重修:根据《三江学院重修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最后一学年开设的课程,或因专业停招等原因而导致学生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没有重修机会的专业类课程,可由各院(系)专门组织重修,但须将组班重修方案统一报教务处教学行政科(行政楼A310)审核。
七、重修信息核查及注意事项: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于3月21日公布学生重新报名信息;
如有疑问请在公布信息后十天之内到教务处核查,逾期不再办理,最后重修考试安排以公布信息为准。
未经网上报名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无考试资格。
八、其它:若本学期确有课程开设且需重修而无法报名者,请至教务处教学行政科(A310)解决,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5-52897021。
三江学院教务处
2011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