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学论著登记及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12-28浏览次数:949

各院(系)、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教学论著登记和评奖工作,依据《三江学院教学论著管理办法》(校教字〔20086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在2010111231期间,第一作者以三江学院为单位署名的本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内容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等展开的,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教学论文,以及正式出版的教材等教学论著;或教学论著获权威机构全文检索、复印、转载,以及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立项支持或奖励的,均须参加2010年度登记工作

确因论著载体发行出版时间在200912月份,没有参加2009年度登记的教学论著,也须参加2010年度登记工作。

二、登记要求

1、请各单位分管秘书将本单位须参加登记的教学论著统一登记汇总,并于2011225前集中送交至教务处。 

未经登记的教学论著学校不予确认未登记或未按规定时间、程序登记的教学论著不予评奖,下年度不再补评。

2、集中送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发表的或获权威机构全文复印、转载的教学论文,须提交刊物当期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一式一套及电子文稿,并提供当期刊物原件一份以供验证;出版的教材须提交原著一本及封面、目录、版权页等复印件一套。

获权威机构检索的论文,须提交相关检索证明原件;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立项支持或奖励的论文和教材,须提交立项文件或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三江学院2010度教学论著登记汇总表》(见附件)打印稿1份及其电子版。

三、“优秀教学论著奖”申报和评奖

1优秀教学论著奖申报工作与教学论著的登记统计工作同时进行。不需作者另行申报。

2、在登记统计基础上,教务处对照《三江学院教学论著管理办法》(校教字〔200868号)规定组织评奖工作。

四、联系方式

登记材料请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A309室);

人:祁新意;联系电话:70257562

电子版材料请发至联系人OA信箱。

附件:《三江学院2010年度教学论著登记汇总表》

教务处文件: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学论著登记及评奖工作的通知(教字〔2010〕135号).doc                              

教字〔2010〕135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教学论著登记及评奖工作的通知10-12-28.rar

教务处

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