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江学院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蔷馨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1358

学院、各单位:

根据苏教办科函〔202113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方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实验室安全培训,提高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优化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实验室安全管理。

2、请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认真排查本单位实验室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等相关场所。开展风险辨识,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3、请各单位于202157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地方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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