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2008-2009学年学籍处理中从毕业班留级的学生进行成绩审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0-03-03浏览次数:575

各院(系):

根据去年911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2009学年学籍处理工作的通知》(教字〔200971号)中第5条规定,经学校研究,近期将对去年从毕业班留级学生的成绩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学生可参加今年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符合做毕业设计(论文)条件的,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可参加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的条件

1.本学期初补考结束后,学生能够获得上学期所修课程(包括重修课程)总学分的2/3以上,并且无未修读的新课程(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

2.本学期初补考结束后,学生在校期间累计未获得的学分,包括未修读的新课在内(最后一学期课程除外)低于20学分。

学生具备上述两条之一条件的,即可参加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

二、学生如符合要求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请按照上学期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字〔2009114号)和《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字〔200911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 江学院教务处 文 件(成绩审查).doc

 

 

 

 

 

                                      

O一O三月二日